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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被困电梯内超过1小时可获赔200元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12月20日讯 记者李春霞、实习生祖力米热阿依报道:19日,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这意味着全疆的3.7万部电梯要买责任保险了。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如果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超过1小时,可获赔200元。
随着电梯的普遍应用,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为创新电梯监管模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借鉴内地先进经验,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启动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即“统一保险方案、统一理赔流程、统一事故预防”,通过建立覆盖电梯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权人、电梯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的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社会救助和辅助管理作用,及时妥善地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受害赔偿等问题,有效化解安全责任风险。
此次推广的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采取网上自助投保或现场投保的方式,投保单位可通过特种设备保险网(http://www.chinasequipins.com)直接办理投保。基础保费为每部电梯每年150元,在此基础上视其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等因素有所浮动。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如果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超过1小时,可获赔200元。凡投保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的电梯,会在其轿厢内醒目位置张贴“电梯保险标志”。
据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刘新胜介绍,近几年,新疆电梯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11月,全疆共有各类电梯3.7万部,仅2014年就增加近7000部。以前,除人流量较大的商场、超市,很少有单位或物业公司去投保电梯责任险,造成保险费用成本过高,不利于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此次统保项目在保费、理赔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各地质监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对电梯责任保险的认识水平和认可程度,促使其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发挥保险的社会救助作用。